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给被同情者以自尊

1999-12-13 来源:生活时报 赵化南 我有话说

向陷入困境的人伸出援助之手,表示同情,给予精神和物质的资助,这是人类美好感情的表现。但是,这种同情,应以不伤害被同情者的自尊心为前提。否则,就有可能弄巧成拙,适得其反,使得同情变成伤害。

有一位下岗职工,其妻子生病住院,等着手术治疗,急需一大笔医疗费,家中还有一双年迈的父母和两个上中学的孩子,其经济拮据,囊中羞涩的窘态可想而知。他有一个表哥这几年下海赚了不少钱,是远近有名的大款,知道他经济困难的状况后,拿出500元给他,说:“这几年你是怎么搞的?真是把日子过成光景了,这些钱你先拿去用吧,如果不够就说一声。”这位职工推托生活还过得去,不肯收钱。这位表哥有点生气:“没钱就是没钱,不要打肿脸充胖子。这些钱你先拿去先花着,以后也不要你还,这下你还有啥顾虑的?”说着把钱往身上一扔,扬长而去。这位职工望着散落在地上的钱,心里如同打翻了五味瓶,简直不是个滋味。他感到表哥这种居高临下式的资助,不是对自己的同情,而是侮辱,把自己没有当人看待。为此,这位七尺男儿大声啼哭,泪如泉涌,最后把钱如数退给表哥,无论如何也不接受这种“资助”。

在外国也有一个故事,却给了我们另一种启示:在美国纽约有个商人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铅笔推销员,顿生一股同情之心。他把1美元钱丢进卖铅笔人的怀中,便匆匆地走开了。稍过了一会儿,他忽然觉得这样做很不妥当,便连忙返回,从卖铅笔人那里取出几支铅笔,并解释说刚才自己忘记带铅笔了,希望他不要介意。他郑重地对卖铅笔人说:“你跟我都是商人,你有东西要卖,而且上面有标价。”此事过后几个月,在一个社交场合,一位衣着整齐的推销员迎上这位纽约商人,并自我介绍:“你可能已经忘记了我,我也不知道你的名字,但我永远忘不了你。你就是那个给了我自尊的人。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推销铅笔的乞丐,直到你跑来并告诉我,我是一个商人为止。”

一个人不管客观环境多么险恶,经济上多么拮据,生活上多么困难,境遇上多么不幸,但却毫无例外地是有自尊心的。其中有些不幸中的弱者,比一般人自尊心还要强些,他们强烈地要求维护个人的人格尊严,对于别人把自己作为“施舍”的对象极为反感,认为那是一种耻辱。在这种情况下,你如果不是把自己摆在同被同情者相平等的位置,而是把自己当作给他人带来幸福的救世主,把他人作为你施舍的对象,把你对他人的帮助当作一种恩赐,表现出一种不可一世的神态,或者对其投去鄙夷的目光,那么被同情者不但不会感激你,反而认为你的帮助是对他的伤害。前面提到的那位纽约商人的高明之处,就在于他把被同情的对象视为一个商人,给他的不仅是一美元钱,更是一种自尊,使他认识到自己的价值,从而奋力摆脱困境,证明自己并不是一个弱者。相反,如果把他当作一个乞丐,不管你给他多少钱,都有可能对他是一种伤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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